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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正风肃纪、忠诚履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马廷礼书记201396日在全市第二次务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中级法院“正风肃纪、忠诚履职”动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一次以“正风肃纪、忠诚履职”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论述和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雁飞、自治区高级法院李彦凯院长和市委马廷礼书记等领导近期对政法部门的讲话、批示为指导,按照“整顿、查处、调整”的原则,通过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等活动,努力实现法院队伍素质有新提高,司法作风有新改进,法院整体形象有新转变的目标,为建设和谐富裕新海原、与全区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二、方法步骤

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从2013910日开始至1110日结束,用时两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学习阶段(910日至920日)。召开动员会,采取集中辅导和自学等形式,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及纪检组长张建南在全国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雁飞近期对政法部门的批示、自治区高院李彦凯院长的讲话和市委马廷礼书记在全市第二次务虚会上的讲话;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冤、假、错案的规定和自治区高院及本院廉洁办案、公正司法的相关制度规定。通过动员学习,提高全体干警对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干警依法办案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

(二)查找问题阶段(921日至1010日)。本阶段是此次教育整顿活动的关键环节,院党组成员和干警要围绕重点查找的问题撰写剖析材料。

1.精神状态要从是否存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思想僵化、观念陈旧;消极怠工、敷衍应付;自我满足、怠于学习;缺乏敬业精神、忧患意识和工作激情等方面查找问题。

2.作风建设要从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效能低下;工作不负责,作风漂浮;贪图享受,讲条件、比待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司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对当事人耍威风、摆架子等方面查找问题。

3.司法为民要从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脱离群众;漠视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冷硬横推;缺乏调研,不了解当前社情民意;巡回审理、判后答疑、司法公开、司法救助是否落到实处等方面查找问题。

4.司法廉洁要从是否存在缺乏自我约束,自我检点的习惯;纪律观念弱化、反腐倡廉意识不强;不遵章守纪,吃拿卡要,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以及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等方面查找问题。

5.党组班子要围绕班子是否团结、决策是否民主科学、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不强、创新意识强不强、政令是否畅通、管理是否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领导示范引领作用发挥的好不好、抓落实的能力强不强、工作责任心高不高等方面查找问题。

6.审判业务工作:一是立案工作要从是否存在该立案的不立案、诉讼费收取是否合理、对待当事人是否耐心热情、财产保全是否符合条件、采取(解除)强制措施是否及时、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是否全面发挥等方面查找问题;二是审判工作要从庭审驾驭能力强不强、是否存在判非所诉、审理是否抓住案件焦点、对证据形式审查是否严格、是否行使释明权、庭审记录是否准确全面、是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自由裁量权是否依法规范行使、法律适用是否正确、扣押及罚没款物是否处置或移交、延长审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案件质量方面和文书称谓是否一致、标点符号运用是否准确、对原告(公诉人)和被告辩解意见概括是否准确、对证据的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查明的事实表述是否清晰准确、裁判理由是否有说理性并与查明的事实一致、诉讼费的负担是否合理准确等裁判文书质量方面查找问题。三是执行工作要从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案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材料是否齐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合议庭人员是否履职和执行款物是否及时发放、发放程序是否规范、扣押物是否及时处置、执行是否规范、是否拖延执行等方面查找问题。

(三)整改提高阶段(1011日至1031日)。针对查找到的问题召开院党组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党组成员查找到的问题召开专门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整改;对干警个人的剖析材料和整改方案由庭长、主管院长、院长层层把关审核。同时,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和金融部门、企业单位、律师、当事人、车辆管理、房管、国土部门等法院服务对象和关联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发放无记名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公开单位、领导、干警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各分管副院长、各庭室负责人带着分管部门的信访案件、上诉发改案件、再审发改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开展一次大走访活动,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

3.组织开展一次涉法涉诉信访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对长期缠访、闹访的信访案件确定专人定人定责,限期化解,对无理闹访、缠访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时依法予以终结。

4.对近年来上诉发改、申诉发改和审委会改变合议庭意见的案件、判处缓刑的案件、信访缠诉案件开展一次回头看,通过对以上案件的评查,查找是否存在问题,对发现的错案严格按照错案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纪检组及时跟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适合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进行调整;对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坚决清理出法院。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组织没有调查前主动说明情况的,可视情况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或顶风违纪违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6.各庭室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部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重新进行一次查找,力争把本部门的廉政风险点找准找实,制定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

(四)完善机制阶段(111日至1110日)。结合此次活动及其他各项主题活动,建立完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机制,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报告、查处和通报机制,审判执行案件上访风险评估机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与信访部门沟通机制、落实中央政法委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相关机制、错案追究机制、干警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等。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育整顿活动顺利有序进行,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金勇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正风肃纪、忠诚履职”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科,办公室主任马定义(兼),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院领导班子要按照“权责统一、双责并重,严上为先,层层落实”的要求,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层级责任分解的领导责任体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带头查摆,对本院的教育整顿活动切实负起总责。

(二)统筹兼顾,精心组织。本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又面临下半年结案高峰期,各庭室要合理安排时间,处理好教育整顿活动和结案的矛盾,充分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抓好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活动中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四)强化督导,加强落实。本次活动实行院领导联系督导制度。院党组书记、院长金勇联系办公室,副院长杨进生联系审监庭、刑庭,副院长田晓荣联系民二庭、执行局、李旺法庭,副院长陈胜联系立案庭、法警队,党组成员蔡宏德、马定义、张玉林分别联系纪检组、政工科、海城法庭,李彩霞专委联系民一庭、西安法庭,李进华专委联系行政庭。各联系领导要认真履职,加强对活动的工作督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督查各庭室活动进展情况,对敷衍了事、做表面文章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通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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