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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原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查组巡查意见整改通报

  

  中共海原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意见整改通报

  2020年4月8日至6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海原法院工作巡察后,意见中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对照反馈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名责任人、一套整改措施的“五个一”要求,将每个问题整改责任分解到人头,明确整改时间,限期进行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和全院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海原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海原县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党组书记负责审定每次集体学习方案、研讨交流主题,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延伸至员额法官和执行员,2020年8月至10月党组中心组学习3次,干警交流发言3人次。二是丰富学习方式,结合法院实际,制定了《海原县人民法院法官讲坛工作方案》,通过周五例会、法官讲坛、党员主题日等方式,拓宽理论学习渠道,加大政治理论学习力度,组织法官讲坛2次,辅导讲座2次,周五例会学习25次,兄弟法院学习5次。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检查理论学习笔记、干部教育网络培训情况、学习强国参学情况及开展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等,督促干警主动学、自觉学,不断提升干警政治素养,知识测试4次,通报学习强国2次。

  2.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行动缓慢”的问题。一是按照班子成员分工,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细化了改革任务,明确改革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及市委文件精神有偏差”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高院关于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两个一站式”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海原县人民法院调解员管理办法》《海原县人民法院调裁对接规范》,改造建立3个速裁室、2个调解室等集裁调功能为一体的速裁调解中心,并邀请司法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律师进驻法院参与调解案件,逐步健全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共调解案件396件。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将诉讼服务中心划分为立案区、缴费区等5个窗口,实行自主阅卷、自助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措施,实现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的,为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2020年网上立案97件,跨域立案55件。二是按照中卫市“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工作要求,由政治部组织开展以案示警、典型案例宣讲等活动,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三是配强政治部工作力量,通过借调、聘用方式为政治部增加2名工作人员,为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活动提供人员保障。

  4.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制定印发了《海原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依法随机方式确定参审人民陪审员;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补助,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积极性;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每名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数一般不得超过30件。2020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54件。

  5.关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全面排查庭审直播系统,通过维修更换、新增等方式保证庭审直播系统能够正常使用,印发了《海原法院庭审直播及裁判文书上网通知》,明确开庭审理案件一律庭审直播,将庭审直播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8月至10月庭审直播65件;二是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定期编发《海原县人民法院司法公开情况通报》,限期整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

  6.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向全社会主动通报专项斗争最新成果,展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和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二是常态化做好“一案三查”,坚持从源头查起,将排查全面融入立案、审判、执行、信访每个环节,做到全程排查无死角;三是严格落实“三长背书”制度,对已审结的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已结案件均已签字背书;四是严格落实线索摸排承诺机制,压实摸排责任,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利益链”线索,召开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落实排查责任。

  7.关于“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认真落实上级法院“一案一账号”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海原县人民法院“一案一账”户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管理职责,规范账号管理,通过承办人发起、庭室负责人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财务支款等程序,及时发放案款,着力解决案款账外流转、财务监督缺位、审批管理弱化等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中央及区市县党委关于整治“四风”问题的相关精神,将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区市县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以实际行动体现刀刃向内。

  9.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细致”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全区法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照法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确定风险等级,明确防控措施,86人签订了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登记表;二是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0.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务工作水平;二是制定了《海原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将院机关所有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在自助终端机进行打卡加油,严格用车管理和经费控制,定期审查公示“三公”经费支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1.关于“机关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海原县人民法院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规范请假审批权限及程序。二是成立审务督查工作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干警着装、上班情况、司法礼仪、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督查,截止目前共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7次、开展审务督查6次,通报批评37人。

  12.关于“公文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组织政治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文标准格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写作水平;二是规范公文管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登记、印发、管理公文,杜绝出现一文多号、多头出文等现象。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3.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理念,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建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发挥党组对党建工作领导、督促和引领作用。

  1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一是明确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组的重要政治责任,按季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新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和具体措施,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庭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督查检查分管庭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运用批评教育、谈心谈话方式,做好受处分干警思想工作,引导干警改过自新,让干警感受到组织关怀、振兴精神再出发;三是坚持从严治院,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的良好格局。

  15.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责任心;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

  16.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退休党员“送学上门”活动。二是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脱离法院实际,对起草校对材料人员进行责任约谈。

  二、存在的问题

  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一些问题已整改结束,但仍存在一些制约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人员结构不合理。海原法官干警现有62人,近五年退休干警达18人,法官有8人,但目前法官助理仅有5名,法官断层严重。二是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矛盾化解难度加大、办案压力持续加重,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影响审判质效基础设施落后。三是司法理念、能力作风、工作机制、资源配置等与新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还存在不适应。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们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努力推进海原法院工作整体上水平。

  (一)坚持在从严治院中谋长远。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自觉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法院党的建设融入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各个方面。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新要求,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二)坚持在服务大局中找定位。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诉讼保全和司法鉴定工作,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加强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金融破产案件的审理,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进法治海原建设。

  (三)坚持在为民司法中办实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准确惩治各类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高度重视民生司法,全力抓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审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真金白银兑现承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生态立县战略有效实施,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四)坚持在改革创新中破难题。完善新型审判权利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和惩戒制度,不断强化科技支撑,深化审判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司法公开民主,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健全法官、行政辅助人员业绩考评制度,激励法官办好案、多办案。深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深化落实遏制案件增量理念,实现审判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坚持在队伍建设中提能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干警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加强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专业素养培育,全面提升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坚持严管厚爱和约束激励并重,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加强典型引领和警示教育,健全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中共海原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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