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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法院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活动”

  

及时部署  认真排查  全力化解

海原县法院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活动”

 

18上午,海原县法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区、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活动”。

海原县法院院长李万刚传达了区党委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卫市中级法院关于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并就本院开展专项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李万刚要求,一是全体干警从上到下,要深刻认识当前维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活动,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消极懈怠思想,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态度做好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制,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组成员一定要厘清各自工作职责,层层传递压力,按照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的“三定”要求,亲历亲为,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严格落实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化解清单三个清单。三是坚持审判执行与排查化解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快结案、精办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一方面对矛盾问题进行全面、重点、系统排查,排查一件,化解一件,努力避免旧问题未化解、新问题又发生情况的出现。四是落实好各项化解措施。本院各部门之间,本院与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多方支持,整合各方力量开展释法明理和思想工作。提高司法救助效率,及时争取财政专项资金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案件确有错误的,及时启动纠错程序,将问题纳入法治化程序解决。

来源: 责任编辑:田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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