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积怨难执行 法官悉心调解化纠纷
2016年4月13日晚,海原县法院顺利执结李某某申请执行被申请人田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至此,这件跨时半年之久,执行困难重重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2015年8月12日,海原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李某某与田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并于2015年9月21日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10月9日依法判决由田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一次性返还李某某借款5000元。到期后,李某某多次追索,但田某某拒不偿还,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深入被执行人家中,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到期债务。由于田某某和李某某的个人私怨,田某某拒不履行执行义务。2016年4月13日晚,在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扬言要采取极端手段,为了安抚其情绪,顺利化解矛盾纠纷,在公安局民警的配合下,在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李某某和田某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田某某当场支付借款3000元,李某某自愿放弃余下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