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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日报】一男子带父看病因肇事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 高晶)近日,海原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回家探亲的马某得知父亲病痛难忍,借车带着父母二人去银川看病。420日,马某驾车带着出院的父亲回海原,随行的还有马某的母亲。当日,天下起了小雨,马某驾车行驶至海原县关桥乡张湾村路口时,坐在后排的父亲有些晕车,马某回头询问父亲时,车辆方向偏移,马某急打方向,车辆打滑后仰翻,并撞在路边水泥桩上,马某母亲被卡在车里,马某父亲被甩出车外,后均因受伤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驾驶机动车辆,不注意行车安全,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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