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巧云 通讯员 田风银
本报讯“拖欠了5年的砖款终于有着落了,作为小企业,这些钱虽然不多,但影响到了砖厂的运转。非常感谢法官及时调解处理,化解了我们与村民的纠纷。”近日,海原县法院海兴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6件5年积案,当事人张厂长感谢地说。
2009年,杨某某等6人因建房资金短缺分别向海原县某机砖厂赊购价值3900元至1.04万元不等的砖,房屋建成后,机砖厂张厂长多次催要砖款,6人均以所购砖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张厂长无奈之下向海原县法院海兴开发区法庭提起诉讼,要求6人支付所欠砖款。
受理案件后,针对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的情况,办案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调解此案。10月14日,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办案法官耐心给杨某某等6人辨法析理,最终杨某某等人同意支付砖款,但表示无法全额支付,请求适当减免并延期支付。办案法官又给张厂长悉心做工作,讲述了杨某某等人的实际困难,经办案法官4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机砖厂以自愿放弃砖款的25%与杨某某等6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杨某某等6人表示多年不支付砖款确实欠妥,向张厂长表达了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