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彦军)近日,海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微信获取被执行人的位置,成功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13年11月,唐某某与丈夫张某某经海原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确定孩子由丈夫抚养,唐某某每年支付抚养费3000元,每季度可探望孩子一次。
因唐某拒不支付抚养费,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唐某某,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或到法院协商解决,唐某某以看不到孩子为由拒绝支付。在之后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先后两次到其老家甘肃省白银市寻找唐某某,得知其在内蒙古、银川等地打工,行踪不定,新换的手机号码在取得联系后,再次被更换。而通过司法查询,其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今年8月,当第三次得知唐某某的手机号码时,执行法官通过加唐某某为微信好友,随时关注其动向。
10月17日,唐某某在朋友圈发帖说自己回老家了。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即赶往白银市,将唐某某带回法院。在经过执行法官耐心说明其应负的法律义务以及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后,唐某某当场履行了3500元的抚养费,并表示今后一定会按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