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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报】人人都是司法公正的窗口——访海原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万刚

  

  海原县是一个人口大县,农业人口居多,山大沟深,交通相对不便,作为一个贫困山区法院,针对如何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上法院打官司、化解纠纷等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海原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万刚。

  李万刚说,今年以来,海原县法院紧密结合本县县情和民族地区特点,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服务群众、方便诉讼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不断改进服务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打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群众满意的政法机关,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有了显著提升。

  加强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司法需要。场所建设是服务型窗口建设的基础,海原县法院充分利用诉讼服务中心有限的空间,合理布局,实现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司法救助、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一站式诉讼服务。设置调解室、导诉台、休息区和等候区,摆放了座椅、笔、纸张、饮水器具等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免费书写、休息、饮水等便利。配备LED电子屏、触摸查询机,方面群众了解案件排期,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在导诉台摆放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引导等,方便群众诉讼。

  贴近群众,提高司法服务水平。针对辖区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的实际,海原县法院在全县设立9个巡回审理点,深入田间地头、农家舍院开展巡回审理,加强民意沟通,切实解决住地偏远、行动不便及其他困难群体诉讼难的问题。积极推行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八小时外及节假日立案等便民服务,对手续齐全的各类一审诉讼案件,当日内办结所有的立案手续。为紧急情况、重大案件提供快立案、快送达、快保全、快排期、快执行的五快服务。开辟赡养、抚养、劳动报酬纠纷、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涉民生、涉困难群体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当日立案,及时送达。快速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办理减免缓手续,加大对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的诉讼费减免缓力度。坚持文明立案,切实做到五个一,即问一声好,让一个座,给一杯茶,听一席话,道一句安;四一样,即生人或熟人一样,公民与法人一样,外地人与本地人一样,干部与群众一样;四优先,即老年人优先,现役军人优先、残疾人优先、孕妇优先。

  李万刚表示,司法公开的目的就是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海原县法院注重强化司法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立案公开,将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各类案件受理的范围及条件、收费标准、司法救助条件、服务承诺等上墙公布,广泛接受涉诉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公开人员信息、职务、岗位职责,印制并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工作时间、服务范围、服务承诺等。纪检组在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公开各项工作纪律、廉政规定、投诉电话和举报网址,及时受理、调查、处理群众对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李万刚说,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海原县法院实行立案信访接待首问责任、服务承诺、岗位责任、文明接待、院长接访、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内外工作机制,为服务型窗口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坚持人人都是窗口理念,规定对来访群众或当事人的咨询,全院干警都负有指引、答复、联系协调或直接办理的职责,不得推脱。实行一次性告知,对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或注意事项,一律列出清单一次性全面告知,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坚持延时服务,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应当当场办结,对到达下班时点仍未办结的事项,应当提供延时服务,一次性办结。文明接待、耐心答复、及时处理涉诉信访事项,做到来访有接待、来信有着落、申诉有回复。完善院长接待来访当事人制度,由院长全天候接待受理群众申诉、解答法律咨询、倾听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对来访群众的析法释理、说服教育、判后答疑、沟通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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