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海原县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图片信息
法院院长参与庭审 促案件质效提升

  

2016421,海原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万刚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提高了审判质效。

   2004年,李某某举家从海原县三河镇代店村迁往中宁县大战场乡,将继承父母遗留的院落一处及30亩承包地的经营权转让于柯某某,李某某与柯某某系亲戚关系。自2010年后,李某某多次向柯某某提议返还院落及承包地,柯某某几经推诿,不予归还,后李某某选择诉讼维权,恳请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2016421日,海原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了本案,庭审中,院长李万刚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依法推进,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院长亲自开庭审案,对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来源: 责任编辑:田银花
☆ 海原县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海原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海原县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海原县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海原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海原县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