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收获是老百姓的尊重和信任
——记海原县法院民一庭庭长李文珍
记者 段春 通讯员 贺小平 文/
28年前,年仅22岁的李文珍进入了法院工作。从海原县高崖法庭、李旺法庭、贾塘法庭到民事第一审判庭,他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曾经工作过的法庭合并的合并、撤销的撤销,岗位变了、称呼变了,但他一心为民的司法信念始终未变。如今,他即将走上新的岗,继续演绎自己精彩的法官人生。
做法官的收获
谈起自己做法官的收获,在法院工作了28个年头的李文珍说:“做法官最大的收获就是老百姓的尊重和信任。打个比方,走在街上有人主动打招呼,喊一声李法官,我心里就特有成就感。”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有时,在我们看来是很小的事情,但对老百姓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情,他们把事情交给我们处理,是对法律的尊重和法官的信任。”李文珍对法官的价值有自己的认识。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李文珍的心里,老百姓的事就是天大的事。
1992年冬天,有一对六旬的老夫妻来到李旺法庭,告诉李文珍他们要离婚。为他们端上热茶后,李文珍详细地了解了一下缘由。
男的叫田某,女的叫马某,两个人都是再婚。一年前两位老人结婚,婚后与田某的子女在一起生活。田某的子女一直不同意父亲再婚,在两位老人婚后一年时间里,他们处处、事事与马某作对。由于受不了这种压力,马某叫上田某来到李旺法庭起诉离婚。
望着两位花甲老人,李文珍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儿。他当即告诉他们,田某子女的工作由他来做。
第二天一早,李文珍便穿上厚厚的皮袄,骑着摩托车赶到了50公里外的田某家。无论他怎么做工作,田某的子女都不愿意接受马某。
李文珍没有放弃,一次不行就跑两次,两次不行就跑三次。最终,他做通了田某子女的工作。
用李文珍自己的话说,他是一个心比较软的人。
几年前,男子马某将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庭前调解那天,马某的3个孩子也来到了法庭,大的12岁,小的8岁。当我问孩子们愿意跟谁时,他们的眼泪‘唰’地一下就下来了。”
“3个孩子的眼泪让我这个老男人着实心酸了一把,当时我用桌子上的纸把自己的脸给挡了一下,我怕自己的眼泪掉下来。”
“看着孩子那么可怜,我当时就将马某叫到一边,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可能马某也被孩子感动了,当时他就撤诉了。”
说起工作中的点点滴滴,李文珍如数家珍。李文珍大大小小办了数千件案件,但无一信访案件。他说:“法官是份良心职业,心里牵挂着老百姓,才能有所作为,才能获得老百姓的肯定。”
一切为民者,民则向往之。心里装着老百姓,他才能收获老百姓的尊重和信任。
做法官的遗憾
像大多数法官一样,家庭一直是李文珍心里最脆弱的地方。
李文珍有两件事情比较遗憾,都发生在他任原贾塘法庭庭长期间。
一件是儿子胳膊摔伤的事情。1995年的一天,4岁的儿子在玩耍时不小心摔伤了胳膊,妻子在电话中告诉了他。等他处理完手头的事情回到李旺镇家中,已经是两天后了。到镇卫生院检查后,见孩子没有什么大碍,他便赶回了法庭。一个月后,妻子告诉他孩子的胳膊有点疼、使不上劲,腾不出时间的他,让岳母带着孩子去固原市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孩子右臂骨折。听到这个消息的他立即带着孩子去银川市接受治疗。医生告诉他,由于已经过了一个月,断裂处已经长在一起了,要想重新接骨,必须要打断新长的骨头。孩子年幼,待过两年做手术。
“孩子的胳膊现在还有后遗症,提不了重东西。”说起这件事,李文珍的眼角不禁泛起了泪花。
另一件是家里院墙被水冲塌的事情。一次他回家,发现家里的院墙都没了,妻子一人正在砌墙。一问才知,前几天李旺镇突遭暴雨袭击,山上下来的洪水冲塌了院墙。“看着妻子一个人蹲在那里砌墙,我的眼泪当时就下来了。”李文珍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依然唏嘘不已。
“孩子和家里的事一直都是由妻子在照顾和打理,这么多年,苦了她和孩子了。”说到家庭,已经50岁的李文珍眼中满是愧疚。
今年上半年,李文珍共审结案件51件,其中,调撤38件,调撤率为74.5%,比全院民商事案件平均调撤率高了7个百分点。这7个百分点,李文珍付出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努力和辛苦。
李文珍现在最担心的是女儿的学习,“下学期她就要读高三了。为了鼓励她好好学习,我已经答应她,高考时请几天假陪她考试,希望到时候能够兑现吧。”
即使前方的路困难重重,李文珍依然不会有丝毫退缩。“既然遵从自己的内心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要坚持下去,这样人生才会有意义。”李文珍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