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法院党建工作纪实
海原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发展理念,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渠道,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推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跃升。2009年被中卫市委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被海原县委授予“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全区法院质效评估考核中位列第三、在中卫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第一名。
一、强化学习,坚持思想建设领先
按照建设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法院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改进学风,利用“三会一课”、电化教育、宣讲辅导等形式,全面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开展“机关党的建设年”、“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作风建设年”、“创先争优”、“人人争做平民法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活动为载体,引导全院干警崇尚学习、主动学习和经常学习,在全院营造出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坚持不懈的政治理论学习,让全体干警学会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
二、丰富举措,深化精神文明建设
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是法院的基础和标志,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条件。我院在“软件”上狠下功夫,在“硬件”上肯花本钱,不断优化执法环境。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每年投入3万多元为干警订阅各种报刊、书籍,投入3万多元建立了文体活动室和才艺展览室,投入10万多元建立了审判书库;二是加强文化建设,鼓励干警培养书法、摄影、绘画、刺绣、体育等各种兴趣爱好,逢元旦、国庆等节假日,组织干警开展各种体育比赛、书画摄影展等,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陶冶干警的精神情操,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三是坚持扶贫帮困,鼓励干警积极参与献爱心、送温暖和扶危救困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定点帮扶、抗震救灾等活动中,我院干警自发捐款近3万元,展示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精神风采。
三、因地制宜,提升能动司法水平
为了解决山区群众出行不便、诉讼负担较重的问题。在创新为民便民措施上下功夫,力争让群众打一个便捷、经济、高效的官司。一是坚持巡回审理,方便群众诉讼。制定了《海原县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理指导意见》、《关于在巡回审理中加强民意沟通促进司法民主的意见》,积极推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法官上门立案”等便民立案方式,尽最大可能把审判法庭延伸到乡村田间地头,延伸到百姓的院落炕头,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今年共巡回审理各类民事案件65件,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约10万余元。二是关注弱势群体,彰显司法关怀。在全区率先实行执行救助基金制度,争取政府支持筹集15万元资金,先后为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基金6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减免缓交诉讼费2万余元,确保生活困难的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三是主动阐法释理,力争案结事了。在立案环节向当事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避免当事人盲目诉讼和无序诉讼,努力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全面推行调解建议书制度,促使106件民商事案件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实行判后答疑,切实做到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四是加大公开力度,做到阳光司法。设立法院开放日,每两月邀请一次社会各界人士到法院参观、座谈,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法公开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的内容,并通过公开承诺、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
四、反腐倡廉,树立公正廉洁形象
实行领导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干警个人廉政档案、经常性地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回头看”、案后回访、召开干警家属助廉座谈会等活动。同时,面向社会聘请7名廉政监察员和15名廉政监督员;坚持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干警观看《天平岂容失衡》、《党的事业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等电教片;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到看守所接受“以案说法”教育,使干警廉洁司法、公正司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在大楼走廊、会议室等醒目地方张贴廉政警示格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同时与干警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八条高压线”的规定,坚决查处违法违纪人员,绝不姑息,保证了法官队伍的纯洁性。
通讯员: 穆 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