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深化管理年”主题活动暨“学党章、守纪律”
集中教育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3月13日) 金 勇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深化管理年”主题活动和“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刚才,会议对开展“深化管理年”主题活动进行了安排,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较强,请大家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根据高院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我讲3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深化管理年”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加强法院管理的自觉性
开展“深化管理年”主题活动是自治区高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去年年底,李彦凯院长调研全区法院工作,深入研究全区各级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为推动宁夏法院科学发展找方向、理思路、定目标。经过集思广益、科学论证,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区法院工作会议上,自治区高院确定了“113557”工作思路,提出了“五年”规划,赋予了“三新”目标新的内涵,并将深化管理作为2013年工作主题。
我经常强调,不出问题并不等于没有问题,现在没有问题并不等于将来不出问题。近年来,我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有目共睹。但管理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管理理念落后、管理职责交叉、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等,导致司法效能、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司法形象,制约了我院发展。近年来,法院系统发生过不少的贪污腐败、徇私舞弊案件,说到底就是法院管理出了问题。如果上述问题和不足得不到重视,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迟早会出问题,过去我们付出再多的辛苦、取得再大的成绩也会付之东流。加强和深化法院管理势在必行。
我们也看到,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去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89件,同比上升12.6%,而今年截止3月10日,已受理各类案件886件。“案多人少”成为了我们面临的最大困难和问题。同时,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要求有了新的变化,既要求实体公正,又要求程序公正;既要求司法高效,又要求司法便捷;既要求法律效果,又要求社会效果。如何在现有的司法资源和条件下,提高司法效能,降低司法成本,减少涉诉信访,提升司法公信力,仅仅依靠法官“五加二”、“白加黑”超负荷工作是行不通的,必须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法院管理机制。
深化管理是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审判质效、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是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管理是责任、管理是能力、管理是改革的意识,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提升自我、改进工作的过程,自觉接受,主动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主题活动
开展“深化管理年”主题活动,需要对全院各项工作进行梳理、整改,涵盖审务、队伍及政务管理,是一项全局性工作,任务重、时间长,必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自治区高院对“深化管理年”主题活动作出总体部署后,院党组立即着手研究部署本院开展主题活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要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影响和制约审判质效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对与审判形势不适应的工作机制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需要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尽快建立;认真查找在队伍管理方面,尤其是工作作风和执行力建设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抓紧整改落实,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重新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努力实现队伍面貌有新转变、工作效能有新提高;认真查找在政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水平,着重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不断拓宽信息技术的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水平。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体系
法院管理包括审务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三大体系,既相对独立、相互制约,又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开展“深化管理年”主题活动,既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才能确保院党组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要构建以“公正高效”为核心的审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充分运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切实把案件的每一个环节、程序都纳入管理范畴,强化对案件流转动态监控,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审判质效考核机制,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健全干警执法档案,将执法办案业绩与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完善“大执行”格局,建立健全与银行、国土、工商、税收、房产等有关部门联系沟通、情况通报、工作衔接的机制,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建立完善案件繁简分流、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力争将大量案件化解在诉前。
要构建以“和谐”为核心的队伍管理体系。所谓“和谐”,是指协调、和顺、融洽、无矛盾冲突、无相互抵触之意。和谐的队伍是一个人际关系融洽、政令畅通的队伍。我们的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工作中依旧存在院内工作安排不落实、不执行,“干与不干一样、干多干少一样、干好干坏一样”,工作缺乏活力、个别人员惰性较强等不良现象,暴露出我院在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理念落后、制度不全等问题。为此,要进一步深化队伍管理,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大局和服务意识、制度和管理意识、廉洁和纪律意识、团结和协作意识、学习和奉献意识,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法律增辉”的法院队伍;建立科学的人才使用和培养机制,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岗位,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和“不敢为”的惩戒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要构建以“效能”为核心的政务管理体系。长期以来,我院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存在很多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不仅难以为审判提供有力的辅助、支撑和保障,而且有时会干扰审判活动的开展。要不断加强政务管理,建立完善综合协调、信息调研、新闻宣传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服务审判的职能作用;要切实加强档案资料、行政装备、财务资金、办案车辆、网络信息以及机关安全管理,不断提高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纪律作风建设是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我们在动员部署“深化管理年”主题活动的同时,也对开展“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此次集中教育活动为期两个月,学习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多样,会后将会印发《关于开展“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希望大家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在这里,我着重强调一下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全院工作运转能否规范有序、顺畅高效,取决于是否拥有一支讲规矩、讲原则、纪律严明的干警队伍。近年来,我院未发生过违纪违法的事件,但我们不能因此麻痹大意、泰然处之。实际上,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开会不严肃、上下班不按时、工作不积极等等。纪律作风体现到工作中就是执行力,若作风散漫、办事拖拉,得过且过、不负责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干出成绩、干成事业是很难想象的。要以此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着力增强“三种”意识,一要增强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政令统一,团结一心共同推动我院科学发展。二要增强大局意识。树立“一荣不能俱荣,一损却能俱损”的集体荣誉观,正确处理大局与局部、单位与个人的关系,坚决杜绝庭室利益、个人利益至上的不良风气。三要增强效能意识。坚持以效能为本、效能为先,在提质增效、创先争优上下功夫,努力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良好氛围。
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关键在于庭室“一把手”。各庭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不能片面的认为抓纪律是纪检组的事情不去研究、不去抓、不去管,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当好庭室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敢抓敢管,真抓实管,抓出成绩、管出实效。同时,要带头学习党章,强化纪律意识,养成守纪律习惯,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同志们,今年的审判任务繁重,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较多,要抓好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的结合,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与主题教育活动的衔接,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协调推进,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同志们,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和严明的纪律是我们争创一流的保证,是我们实现科学发展的动力。全院干警要把开展“深化管理年”主题活动和集中教育活动作为自我完善、提高素质的大好机遇,作为砥砺品质、锤炼作风的重要平台,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我院全面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