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原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意见整改通报
2020年4月8日至6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海原法院工作巡察后,意见中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对照反馈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名责任人、一套整改措施的“五个一”要求,将每个问题整改责任分解到人头,明确整改时间,限期进行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和全院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海原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海原县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党组书记负责审定每次集体学习方案、研讨交流主题,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延伸至员额法官和执行员,2020年8月至10月党组中心组学习3次,干警交流发言3人次。二是丰富学习方式,结合法院实际,制定了《海原县人民法院法官讲坛工作方案》,通过周五例会、法官讲坛、党员主题日等方式,拓宽理论学习渠道,加大政治理论学习力度,组织法官讲坛2次,辅导讲座2次,周五例会学习25次,兄弟法院学习5次。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检查理论学习笔记、干部教育网络培训情况、学习强国参学情况及开展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等,督促干警主动学、自觉学,不断提升干警政治素养,知识测试4次,通报学习强国2次。
2.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行动缓慢”的问题。一是按照班子成员分工,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细化了改革任务,明确改革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及市委文件精神有偏差”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高院关于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两个一站式”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海原县人民法院调解员管理办法》《海原县人民法院调裁对接规范》,改造建立3个速裁室、2个调解室等集裁调功能为一体的速裁调解中心,并邀请司法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律师进驻法院参与调解案件,逐步健全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共调解案件396件。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将诉讼服务中心划分为立案区、缴费区等5个窗口,实行自主阅卷、自助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措施,实现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的,为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2020年网上立案97件,跨域立案55件。二是按照中卫市“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工作要求,由政治部组织开展以案示警、典型案例宣讲等活动,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三是配强政治部工作力量,通过借调、聘用方式为政治部增加2名工作人员,为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活动提供人员保障。
4.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制定印发了《海原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依法随机方式确定参审人民陪审员;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补助,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积极性;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每名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数一般不得超过30件。2020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54件。
5.关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全面排查庭审直播系统,通过维修更换、新增等方式保证庭审直播系统能够正常使用,印发了《海原法院庭审直播及裁判文书上网通知》,明确开庭审理案件一律庭审直播,将庭审直播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8月至10月庭审直播65件;二是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定期编发《海原县人民法院司法公开情况通报》,限期整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
6.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向全社会主动通报专项斗争最新成果,展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和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二是常态化做好“一案三查”,坚持从源头查起,将排查全面融入立案、审判、执行、信访每个环节,做到全程排查无死角;三是严格落实“三长背书”制度,对已审结的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已结案件均已签字背书;四是严格落实线索摸排承诺机制,压实摸排责任,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利益链”线索,召开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落实排查责任。
7.关于“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认真落实上级法院“一案一账号”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海原县人民法院“一案一账”户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管理职责,规范账号管理,通过承办人发起、庭室负责人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财务支款等程序,及时发放案款,着力解决案款账外流转、财务监督缺位、审批管理弱化等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中央及区市县党委关于整治“四风”问题的相关精神,将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区市县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以实际行动体现刀刃向内。
9.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细致”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全区法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照法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确定风险等级,明确防控措施,86人签订了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登记表;二是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0.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务工作水平;二是制定了《海原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将院机关所有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在自助终端机进行打卡加油,严格用车管理和经费控制,定期审查公示“三公”经费支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1.关于“机关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海原县人民法院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规范请假审批权限及程序。二是成立审务督查工作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干警着装、上班情况、司法礼仪、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督查,截止目前共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7次、开展审务督查6次,通报批评37人。
12.关于“公文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组织政治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文标准格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写作水平;二是规范公文管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登记、印发、管理公文,杜绝出现一文多号、多头出文等现象。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3.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理念,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建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发挥党组对党建工作领导、督促和引领作用。
1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一是明确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组的重要政治责任,按季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新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和具体措施,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庭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督查检查分管庭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运用批评教育、谈心谈话方式,做好受处分干警思想工作,引导干警改过自新,让干警感受到组织关怀、振兴精神再出发;三是坚持从严治院,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的良好格局。
15.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责任心;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
16.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退休党员“送学上门”活动。二是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脱离法院实际,对起草校对材料人员进行责任约谈。
二、存在的问题
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一些问题已整改结束,但仍存在一些制约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人员结构不合理。海原法官干警现有62人,近五年退休干警达18人,法官有8人,但目前法官助理仅有5名,法官断层严重。二是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矛盾化解难度加大、办案压力持续加重,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影响审判质效基础设施落后。三是司法理念、能力作风、工作机制、资源配置等与新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还存在不适应。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们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努力推进海原法院工作整体上水平。
(一)坚持在从严治院中谋长远。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自觉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法院党的建设融入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各个方面。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新要求,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二)坚持在服务大局中找定位。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诉讼保全和司法鉴定工作,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加强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金融破产案件的审理,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进法治海原建设。
(三)坚持在为民司法中办实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准确惩治各类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高度重视民生司法,全力抓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审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真金白银兑现承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生态立县战略有效实施,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四)坚持在改革创新中破难题。完善新型审判权利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和惩戒制度,不断强化科技支撑,深化审判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司法公开民主,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健全法官、行政辅助人员业绩考评制度,激励法官办好案、多办案。深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深化落实遏制案件增量理念,实现审判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坚持在队伍建设中提能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干警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加强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专业素养培育,全面提升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坚持严管厚爱和约束激励并重,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加强典型引领和警示教育,健全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中共海原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