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作风十一天搬迁法庭 司法为民高效率审结案件
———李旺人民法庭搬迁更名纪实
3月13日,区政府副主席、市委书记马廷礼,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金生平调研海兴开发区工作,指示将李旺法庭搬迁至海兴开发区,并更名为海兴开发区中心法庭,要求4月1日正式挂牌办案。
3月14日,县法院分别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和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学习区、市、县领导指示精神,动员全院干警群策群力、特事特办,圆满完成李旺法庭搬迁更名工作任务。
随后,院领导跑中卫走银川,放弃双休日,及时将李旺法庭搬迁更名之事向市中院和区高院领导做了汇报和请示。中院乔院长高度重视,当即指示郝正智副院长具体协调和指导法庭搬迁更名工作。高院领导急基层之所急,进一步简化手续,急事急办。17日上午立即批复同意将李旺人民法庭搬迁并更名为“海原县人民法院海兴开发区人民法庭”。
从17日到28日,在11天的时间里,在主管院长陈胜、办公室主任李克勇以及李旺法庭全体干警不分昼夜、加班加点的辛勤努力下,李旺法庭终于奇迹般地完成了搬迁更名工作,而这样一个标准的数字化法庭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按照正常流程,最少需要两个月时间。个中辛苦,或许只有亲自参与搬迁工作中的干警们自己知道。从对最初的毛坯房进行粉刷、装修、铺设线路以及购买办公桌椅等工作到邀请北京华宇软件公司和宁夏联通分公司进行专网迁移、内网数据输入等软件设施的完成,法庭干警都沉浸在“5+2”、“白加黑”的超强度工作中而无怨无悔。
由于近年来法庭受理案件数量飙升,法庭每天都有排好的案件等待审理,就在李旺法庭搬迁工作伊始,院领导就给法庭干警强调“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搬迁工作不能使案件审理工作受影响”。李旺法庭庭长马玉元变压力为动力,进入了“白天审案件、晚上忙搬迁”的工作模式中,有些排好的案件在开庭地点变动后,马庭长和干警们通过打电话、上门通知等方式及时把这些信息传达到当事人,在整个搬迁过程中,无一案件因法庭搬迁延迟开庭或让当事人跑冤枉路。由于法院工作保密性质,大部分工作不适合雇工,李旺法庭的干警们既当法官又当装卸工,大家心中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把搬迁工作做好。每天中午,干警们唯一的午餐就是馍馍和开水。
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搬迁工作完成的第三天,自治区高院政治部安立平副主任到海兴开发区验收法庭搬迁工作。在详细检查了软硬件设施后,安主任对新建成的“海原县人民法院海兴开发区人民法庭”给予充分肯定,评价新法庭“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并对法院干警的辛勤劳动和付出表示感谢和慰问。4月1日,海兴开发区人民法庭已正式挂牌受理案件,审判各环节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