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 海原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学习先进人物事迹交流会。
会上,李万刚院长就3月31日下午在县政府礼堂举行的自治区先进人物事迹报告的有关情况向全体干警做了传达学习。随后,院领导班子成员就学习先进人物事迹的心得体会进行了交流。
李万刚院长在交流发言中强调,法院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自治区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要以王洁、虎志文、徐万廷、庙月萍、高晓杰、马桂芬等同志为镜子,对照找出法院干警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找出法院干警与这些先进人物之间的差距;对照找出法院干警努力的方向。李院长要求,法院全体干警一定要结合本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要敢照镜子、勤照镜子。特别是要通过对照自治区先进人物的事迹,找出差距进而修正自己。李院长要求,要把学习先进人物事迹作为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通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进一步引导广大干警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增强法院干警践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