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海原县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媒体聚焦
【宁夏日报】六旬老农不思悔改 再行诈骗身陷囹圄

  

六旬老农出狱后不思悔改,冒充律师以帮人打官司索要医药费为名诈骗他人现金1.5万元,再触刑律。近日,海原县人民法院以李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

李某,现年61岁,原系海原县西安镇薛套村人,平时在家务农,农闲时外出打工。20124月,田某因被他人打伤想找律师打官司,于是通过亲戚认识李某。李某得知田某急需讨要医药费,便顺水推舟,冒充律师并称自己曾在四川等地帮别人打赢过很多官司,索要10万只收1万元代理费。田某信以为真,拿出自己病历、鉴定等材料交李某查看,李某在认真翻看后向田某保证两个月帮其打赢官司索要15万医药费,田某遂出去借来1.5万元交给李某。过了几个月后田某迟迟未见法院诉讼通知,电话询问时李某让等等,之后再无法联系。田某经多方打听,才得知李某现已搬迁至贺兰南梁台子,系地地道道的农民,2008年就曾因诈骗罪被贺兰县人民法院判刑一年,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1.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李某曾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对其依法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刑庭供稿)

来源: 责任编辑:
☆ 海原县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海原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海原县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海原县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海原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海原县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