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 荣)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宁夏三级法院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情况的通报》,对全区法院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分析成因,提出整改建议。
今年3月下旬,宁夏高院制定印发《全区法院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指导方案》,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并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宁夏各级法院分别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司法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有条不紊、环环相扣推进。
活动开展以来,宁夏三级法院对标对表方案中的问题清单,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督察通报的问题和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防走形式、走过场,形成专项自查自纠报告。通过审务督察或专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督察、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开展督导检查160余次。同时,各级法院坚持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共追责问题干警217人次。围绕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各级法院找准管理监督、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短板漏洞,共建立健全各类机制23项,制定、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7项。
据悉,此次《通报》详细列举了宁夏各级法院集中整治期间发现的庭审不规范、诉讼服务不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上网不规范及其他司法作风问题,以及相关责任人和整改效果,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同时要求宁夏各级法院政治建设要长期抓、经常抓,案件质量要常规评、专项查,能力素质要常提升、常拓展,司法作风要时时抓、事事督,管理制度要勤完善、从严抓,做到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质效。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8月15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