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 荣)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判报告》,通报2021年宁夏法院行政审判成效,总结行政案件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分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及执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建议。
报告显示,2021年,宁夏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232件,审结4581件,调撤405件。与2020年相比,宁夏法院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司法为民、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均有新的作为和进展。
近年来,宁夏法院行政案件受案数量持续上升,各级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服务保障 “放管服”改革,妥善审理征地拆迁、行政协议、行政许可、侵犯经营自主权等各类涉产权保护行政案件1394件。加大诉调对接、非诉联动、诉源治理力度,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和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44件,发放救助资金890.21万元。全区法院开庭审理的1399件一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38件,出庭率为74.2%,同比上升29.78%,行政机关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化解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报告全面总结了2021年宁夏法院行政案件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县(区)及以上政府三个层面详细梳理了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提出进一步加强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建立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进一步发挥府院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从源头上防范行政争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权力清单,明确职权范围,杜绝滥用职权、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等意见建议。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8月16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