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海原县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庭室动态
海原县法院“轻刑快办”首例案件五天结案

  

2015324下午,海原县人民法院首次适用“轻刑快办”程序审理了被告人虎某交通肇事案,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5天,大大提高了轻微刑事案件的审判效率。

由于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被告人自愿认罪且已向被害人近亲属进行了民事赔偿并取得其谅解,海原县人民法院于319日收到案件后当日立案,320日向被告人虎某送达起诉书副本并确定开庭日期。324日,经法庭审理,依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公诉机关的出庭意见及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当庭以被告人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虎某表示服判。

来源: 责任编辑:海原县人民法院
☆ 海原县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海原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海原县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海原县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海原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海原县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