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原县法院立案庭调解和好了一离婚案件,两位花甲老人高兴地返回敬老院,安度晚年生活。
李某今年已经65岁,收养了一儿一女。女儿在19岁时被生养父母领回出嫁,儿子成年后又去新疆,好几年也未曾回过家。2012年丈夫去世,家中只剩下李某过着孤独的生活,乡政府便安排她住进了敬老院。杨某今年58岁,一生未结婚,乡政府也安排其住进了敬老院。
两位老人在敬老院生活期间相互有了好感,在敬老院几位乡亲们的撮合下,他俩在民政部门进行了婚姻登记,举办了婚礼仪式。今年3月,李某的妹妹以杨某对她姐关心不到位,与杨某争吵并打架,随后李某便到海原县法院立案庭起诉离婚。
立案庭徐法官了解案情后,及时通知杨某到庭,认真听取了各自的说法,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邀请了他们双方的好友参与调解。徐法官对杨某的所作所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杨某也承认了自己的过错,表示今后多关心体贴对方。在多方的调解下,李某原谅了杨某的过错,撤回了起诉,并对徐法官说:“你们就像娘家人一样关心我,为我做主。”